厦门信达追加相关诉讼 请求判令林秀成承担20亿元连带清偿责任
每经记者 赵李南每经编辑 陈俊杰
近日,厦门信达(000701,SZ;昨日收盘价5.04元)发布重大诉讼公告,公司对青海华鹏等进行追加诉讼。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林秀成是此次厦门信达的诉讼对象之一,这也是近两年来“林秀成”三个字首次出现于厦门信达的公告之中。
厦门信达表示,林秀成自愿为其与青海华鹏因电解铜(阴极铜)贸易而签订的相关合同的履行,提供最高额2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请求判令林秀成对青海华鹏的上述债务在最高额担保限额20亿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林秀成提供20亿元担保
见微数据显示,除了7月7日的公告外,在厦门信达的公告之中,再往前追溯查询关键词包括“林秀成”的公告,是厦门信达于2017年12月发布的《关于挂牌转让所持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2017年12月,厦门信达与三安集团签订《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1.39%股权转让协议书》,以约2.35亿元向三安集团转让了三安电子1.39%股权。
此后,厦门信达虽然多次披露其与青海华鹏的“阴极铜”业务的相关内容,但均未披露林秀成对相关债务提供20亿元的担保。
厦门信达与青海华鹏曾相继签订多份《电解铜购销合同》及部分合同的补充协议,约定由厦门信达向青海华鹏赊销电解铜(阴极铜),青海华鹏于约定期限内付清全部货款。厦门信达表示:“购销合同签订后,公司依约向青海华鹏交付货物,但其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2019年12月,厦门信达曾发布涉诉公告,起诉青海华鹏、格尔木胜华及易扬集团,而此次属于“追加”相关起诉。厦门信达称:“近日,为进一步加大对债务人及担保人的债权清收力度,加快推动债务问题的整体解决,公司就其余未诉的逾期款项提起诉讼。”
厦门信达称:“吴小丽、林秀成分别出具《担保书》,自愿为公司与青海华鹏因电解铜(阴极铜)贸易而签订的相关合同的履行,分别提供最高额人民币15亿元和2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厦门信达披露其本次诉讼请求包括:“请求判令林秀成对青海华鹏的上述债务在最高额担保限额20亿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请求判令青海华鹏、格尔木胜华、易扬集团、吴小丽及林秀成承担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
曾虚增收入9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厦门信达与青海华鹏之间的业务至少可追溯至2012年。在2012年半年报中,青海华鹏位列厦门信达的第一大应收账款方,厦门信达对青海华鹏有约3.4亿元的应收账款。
此后,青海华鹏便成了厦门信达年报和半年报中预付款和应收账款的“常客”,直至2019年底厦门信达的一纸诉状,将其与青海华鹏更多业务细节披露出来。
今年7月1日,厦门信达回复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称:“首批诉讼标的金额约3.43亿元,在避免一次性全部起诉需预缴高额诉讼费用的同时,亦可为全部逾期款项的司法处置效果提供判例示范,对债务人及担保人形成必要的诉讼压力,进而推动整体债务问题的协商解决。”
截至2019年末,厦门信达对青海华鹏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5.79亿元,对格尔木胜华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3.91亿元。在2019年报中,厦门信达对对青海华鹏、格尔木胜华逾期款项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9.03亿元。
深交所要求厦门信达:“结合诉讼、质押事项进展情况以及易扬集团、青海华鹏和格尔木胜华的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等,分析说明坏账准备计提金额的充分性。”
厦门信达回复称:“青海华鹏和格尔木胜华应收款项预计可回收金额共计10.68亿元。公司结合前述分析,基于谨慎性原则对青海华鹏和格尔木胜华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9.03亿元。上述计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坏账准备的计提金额具备充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