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资管新规出炉,备案路上的P2P应该采取什么行动?
互联网资管新规出炉,备案路上的P2P应该采取什么行动?监管政策的取向在此前的国务院文件中已经明确,因此部分网贷企业已经进行了转型,但还有一部分仍然在政策边缘探索。
近期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加大通过互联网整治资产管理业务整治力度及开展验收工作的通知》,简称29号文。虽然这个文件并非单独针对P2P行业,也涉及到BAT等巨头、各地金交所等平台。
但除了无牌无得经营资管业务外,29号文还要求,网贷(P2P)分拆出来的资管业务实体视为网贷平台组成部分,需要一并接受验收,如果验收通不过,将不予以备案。
这对正在进行备案的网贷行业影响巨大。此前总想“多元化”、旁逸斜出的参与者,如今到了要还债的时间了。那么究竟有哪些网贷企业参与曾经搞过“互联网资管”业务呢?
半数知名平台参与“资管”
实际上在互联网上进行的“资管业务”,从合规层次看,可以分三个层次讨论。
按照29号文界定的网贷企业及拆分的实体定义,网贷行业中超过七成的知名平台涉及过这些领域。
第一个层面:标准化产品(基金、保险产品)的销售,这个层面,金融监管部门是发放相关牌照的,比如基金销售牌照,保险经纪牌照;
人人贷:创设独立品牌和实体”We理财“销售基金等产品,无牌照,借用持牌机构盈米进行交易;
积木盒子:积木拼图集团和品钛集团有相同的股东,但后者旗下虹点基金涉及基金销售,组合资产管理等;
狐狸金服:涉及基金、保险产品销售;
小盈理财:涉及基金、保险产品销售;
陆金所:大陆金所上有基金、保险等几乎所有可见的资管类型,但由于背靠平安,大陆金所持牌教全面;
铜板街:既有P2P网贷产品,也进行基金等产品销售;
第二个层面:代销金交所产品,包括金交所推出的各种”计划“、”合约“,这一块在本质上是不合法的;
开鑫金服:曾对外销售定向融资、收益权产品、小微企业私募债和理财计划等
PPmoney:曾销售东北亚创新金融交易所产品;
第三个层面:在互联网上拆细信托、非标债权等产品,明显超过200人限制,很容易沾边非法集资。
宜信:宜信的财富板块布局非常多,争议也比较大。比如宜信财富、投米RA、指旺财富,从之前的介绍看,这些业务既涉及公募基金销售、众筹、私募基金、海南股权交易所产品等,也涉及智能投顾等需要多种牌照的业务。
网信理财:曾涉及收益权转让,代销金交所产品等;
团贷网:派生财富涉及定向委托投资等;团贷网本身也曾与大连京北交易所合作推产品;
玖富:旗下悟空理财曾涉及销售货币基金、散售票据等
小牛在线:曾推”富盈人生“产品涉及销售票据、保理及其他非标资产;
凤凰金融:涉及基金、保险产品销售,收益权转让等;也曾参与销售金交所产品;
海航聚宝汇:涉及基金、保险产品销售,金交所产品,定向委托投资等;
网贷企业审视程度各不相同
其实29号文并非互联网资管业务的新规,监管政策的取向在此前的国务院文件中已经明确,非持牌不能从事金融业务的原则也十分清晰了。因此上述网贷企业中,也有部分提早进行了转型,有部分到29号文发文前夕才转型,还有一部分仍然在政策边缘探索。
比如网信、玖富、凤凰金融等在页面上已经下线了相关不合规产品的页面,但在相关页面快照、百度词条以及部分网页仍有相关介绍存留;开鑫金服在页面上仅有金交所的跳转入口;而狐狸金服仍有货币基金购买入口和转让信息。
但也有网贷机构仍在政策不明朗的地带运营其互联网资管业务。比如We理财和小盈理财的货币基金、保险销售业务目前仍在正常运行,这些产品运行背后都是借助第三方牌照,比如持牌机构盈米和汇添富。但这种”引流“服务是否合规,还需要政策进一步明确。
在代销金交所产品上,这一点是非常明确的。
29号文要求:互联网平台不得为各类交易场所代销违反相关政策要求的资产管理产品,包括以“引流”等变相代销。
这里的“相关政策”主要涉及国发[2011]38号文、国办发[2012]37号文以及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政策,比如拆细销售超过200人就属于违规,这基本界定了不能做金交所产品。
但在公募基金引流服务是否合规上,29号文没有明确指出。但2016年的《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中倒是有提到,私募产品突破人数限制,持牌金融机构委托无代销业务资质的互联网企业代销金融产品等,均属于违规。
至于宜信、网信等关联公司众多,产品设计十分复杂的大体量企业,是否突破私募限制、代销金交所产品等,当前已无法从公开页面中获取到相关信息了。
专注网贷的企业并不多
从全行业看,专注的P2P网贷领域的公司并不多。
根据统计,按余额规模排名前20的网贷企业中,有45%直接间接介入过上述三个层次的”互联网资管“业务,如果将统计范围扩大,介入过”互联网资管“业务的企业占比还会进一部上升。
而在没有从事过资管业务的公司中,还有部分专注于大标(如红岭创投),有部分曾涉足现金贷。从模式上看,专注于服务小微企业和个人的网贷公司其实并不多。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我们理解大致有这么几方面的情况:
创业初心不明。创业生存第一没错,但在大体量的互金企业中,生存问题并不是最大的问题,更多的企业是看到哪里看起来有钱赚,就扎堆进到哪里。创业并不是为了改变什么,也并不真的认同国家提倡鼓励的方向,因此多点开花看起来也是十分合理的路径。
此前监管未能细化。包括金交所产品怎么定性,引流业务算不算违规,甚至此前非标散售突破私募限制,都没有明确的监管说法,这导致了套利者越来越多。
股东利益影响。有很多卖非标、金交所产品的网贷企业,本身就是相关企业集团或者交易所的关联企业,在这种情况下,叫卖相关产品自然也是不遗余力。
但在监管政策不断发力的情况下,未来政策应该鼓励”好孩子“的倾向应该会十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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