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度C”败诉:与其嘲讽不如学习商标权知识
“85度C”败诉:与其嘲讽不如学习商标权知识!有几款光明牛奶包装盒上标识了“85℃”,为此85度C品牌方美食达人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光明侵犯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将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告上了法院。近日,上海知产法院对这一商标权纠纷案作出了二审判决,改判驳回美食达人公司一审全部诉讼请求。
判决结果一经公布便引起广泛热议。据笔者观察,舆论大多偏向了对85度C的讽刺。许多网友表示:“就光明的知名度,何需沾85度C的光?”但笔者认为,这是网友们站在光明品牌胜诉的立场上做出的简单判断,这种观点带有歧视性。诚然,光明品牌的历史更悠久,知名度也更高,但难道知名度小的品牌就没有保护商标利益的权利吗?难道知名度大的品牌就没有侵权的可能性?
谴责85度C“炒作”“蹭热度”的人并未意识到商标权的公平性和重要性,与其讽刺奚落,借机学习商标权知识才是更理性的做法。
美食达人公司会起诉综合实力更强的光明乳业公司,实际上体现了对自身商标利益的高度重视。面对相似的“85℃”商标在另一个知名品牌产品的瓶身上出现,85度C品牌方感到受侵犯本无可厚非。一个商标的知名度凝聚了企业多年心血,其价值由宣传广告、产品质量、销售量等多重因素综合形成。可以说,商标不仅是企业面临侵权行为时维护利益的有力武器,更是一个企业安身立命的根本。
而且,一审法院审理后,支持了美食达人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这与二审判决截然相反,足以见得这一案件的复杂性。这起纠纷实际上将大众的目光引到一个相对新的领域——对商标侵权的界定。85℃是光明乳业巴氏杀菌技术的工艺特征,是对温度表达方式的正当使用。而且85度C的“C”采用的是艺术字体,与85℃并不构成雷同。上海知产法院法官何渊表示,这种设计客观上增强了涉案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同时也限定了其权利范围。可见,85度C一方之所以败诉,是因为对相关商标知识产权的理解不够透彻,而不是因为法律对知名度低的企业更加严格。
近几年,商家的商标权意识越来越强。呷哺呷哺、小米、only等各领域的商标维权案例越来越多,许多“傍名牌打擦边球”的品牌被绳之以法;今年大火的综艺节目《吐槽大会》更是注册了32个“吐槽大会”的商标,并且把《吐槽大会》的标识登记了著作权。与此同时,大众也应当注重对商标权知识的学习,对这一方面的知识储备不能只停留在“谁输了官司我就骂谁”,如此,良好的舆论生态才得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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