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弹幕出现违法信息也看不清,静态化将有据可查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数据,截至今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7.51亿,但互联网论坛社区和评论跟帖中的一些违规商业化运营、虚假广告等给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带来隐患。
今天(25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再出重拳,公布《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和《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两则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此次出台的两则《规定》以《网络安全法》为依托,互相支撑。朱巍认为,第一个规定主要是说社区平台管理者的责任,第二个更侧重于相关跟帖评论服务的平台责任和用户责任,这两个规定是同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可以说是互相支撑的。
对于网络实名制,目前我国采用的是“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朱巍表示这导致部分用户钻空子,在虚拟名字中隐含色情暴力、虚假内容,但《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第八条进一步明确,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注册用户虚拟身份信息、版块名称简介等的审核管理,不得出现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内容。
朱巍称,现在实践中大量存在滥用“前台自愿”的原则。比如“前台自愿”允许用户可以随意起一些虚拟的名字,但是起这些虚拟名字本身就违反了网信办“账号十条”的相关规定。特别是设置一些相关的板块或社区,这些板块和社区也大量存在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情况,比如包含电信诈骗、色情暴力、虚假宣传等介绍性的词汇,这种情况也应把它纳入网络实名里面去,平台有责任进行审核。
此外,部分互联网论坛社区通过有偿删帖、发帖、推送等手段牟取不正当利益,一直被广大网友诟病。《规定》第九条明确提出,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通过发布、转载、删除信息或者干预呈现结果等手段,牟取不正当利益。对此,朱巍分析道,去年某吧有一个变现事件,公众反应极为强烈,这反映出越大的平台就有越高的社会责任。虽然这种商业平台的主要目的是商业行为,但是因为论坛性质具有公共利益性质,以牺牲社会责任为代价去换取短期商业价值的路是走不通的,新规再次强调了这一点。
近些年,弹幕是年轻网民网上交流的重要方式,此前对于弹幕这种形式究竟应该划归到内容发布还是评论尚存在争议。在今天发布的《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中,明确将弹幕归入跟帖的一部分。朱巍表示,弹幕转瞬即逝,因此为了更好地追根溯源,新规中要求提供弹幕服务的网站要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并要求网站建立先审后发制度,当好跟帖评论的“把关人”。
朱巍说,对新闻类的弹幕、跟帖必须要先审后发,这是基本原则。跟帖服务在同一平台页面要同时提供大家可以静态观看的信息内容,因为弹幕很快,即便出现违法违规信息,大家一晃而过看不清楚,这样把它静态化也是有据可查,建立溯源机制。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两则《规定》的出台旨在深入贯彻《网络安全法》精神,规范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提高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促进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