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要给出轨明星也打上劣迹烙印?
广电要给出轨明星也打上劣迹烙印?限薪令的风声还未过,限制明星职业道德的通知却已在路上。近日,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二审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对比一审稿,二审稿针对劣迹艺人频出的现象,对演员提出了“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的要求,似乎大有让李易峰、杨洋等小鲜肉思想品德向老艺术家们看齐的趋势。
与其同时,另一条新闻也引起了娱乐资本论的关注,广电总局印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类、娱乐类新闻节目管理的通知》,要求社会类、娱乐类新闻节目要“坚决防止追捧明星、大款、网络红人,防止集纳社会阴暗面、炒作物料信息、调侃严肃话题”。
两条官方信息得到了多数网友的支持。“挺好的,把某些出轨的和小三真应该全部封杀,就因为他们有钱有后台,做那么下作的事依然能当演员当导演,真是辣眼睛,”一位网友较为激进的表示。另外也有部分网友质疑这是道德绑架,“道德也要立法?怎么那么像小孩儿玩过家家。”
这一系列的政策规定,难免令人联想到前段时间传的风声鹤唳的“限薪令”,此前娱乐资本论曾写文撰写过遏制明星天价片酬一事的可操作性。如果说限制片酬不容易落地,那么从最近这两条信息,似乎可以解读出官方对于明星艺人更为明确的要求,一是不要犯事儿,二是不要炒作,低调做(fa)人(cai)就好,否则便直接封杀断了财路。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尹鸿认为,政策的频繁出台可能是最近各种社会舆论压力下的结果,反映了娱乐界的道德净化要求:“文化产品具有一定的道德示范作用,约束艺人道德主要是解决比如吸毒、嫖娼一类的道德底线问题,如果是更高限制的道德要求,则更多体现了一种导向性,实际操作性可能没那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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