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爆炸现场环境检测:学校周边多项指标低于限值
南京3月26日电 江苏盐城市响水县天嘉宜公司“3·21”特大爆炸事故中受损的10所学校在25日全部复课。当日晚,江苏省生态环境厅通报环境应急最新进展时表示,截至目前,学校周边空气质量多项指标低于限制。
根据生态环境部工作组要求,在目前监测方案的基础上,增加对事故区域地面残存污水、地下水、土壤监测布点,制定了布点、取样和监测方案。 通报称,24日起,现场环境监测人员已增至200余人,对新民河、新丰河、新农河上中下游(闸内)各断面开展了加密监测,监测指标为苯胺类、硝基苯、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性有机物。
在学校复课次日,环境部门对爆炸地周边陈家港王商小学、义新小学、六港小学、海安集实验小学和灌南堆沟港小学等复课学校开展了环境空气质量专项监测,共计投入15辆监测车、20余名监测人员、30余台监测设备。
监测结果显示:小学周边二氧化硫浓度范围为0.010~0.021毫克/立方米之间,低于标准限值0.5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浓度范围为0.033~0.101毫克/立方米,低于标准限值0.25毫克/立方米;挥发性有机物苯的浓度范围在未检出~0.003毫克/立方米,低于标准限值0.11毫克/立方米;甲苯浓度范围在未检出~0.070毫克/立方米,低于标准限值0.2毫克/立方米;二甲苯浓度范围在未检出~0.038毫克/立方米,低于标准限值0.2毫克/立方米。
下一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将继续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组织专人和物资驻守闸坝现场,扎实开展巡查,力保污水不外泄,同步做好受污染水体应急处置工作。
同时,将针对周边学校、社区、村庄等环境敏感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展大气、土壤采样监测;继续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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