锤子手机案 罗永浩44岁的我站在被告席上
锤子手机用户起诉锤子科技商业欺诈,罗永浩针对此前的“用户起诉”事件做出了回应。他在微博中发布了一篇长文“44 岁的罗永浩站在被告席上……”
文中从“预装应用无法删除”、缺少语音识别和电源键自动解锁等方面回应了“商业欺诈”一说,最后还调侃称“脑子不清楚的人也用法律手段维权,并且法院也受理,这是时代的进步……”
以下为内容详情:
近日,有 Smartisan T1 用户起诉锤子科技“商业欺诈”。媒体就此做了很多含糊的报道和转载,与之相关的各种评论也引起了很多误解。作为一个“贩卖情怀和理想主义”的公司,我们非常非常在意那些一贯支持我们的人可能产生的误解,加上这件事我个人也有责任,所以在这里公开回应一下。
事件经过
起诉人李中秋先生于2014年10月购买了一部 Smartisan T1,使用约一年后,2015年10月联系锤子科技客服,对我们提出了些质疑和要求,因为双方没能达成意见,李中秋先生随后去了工商部门投诉,经工商部门调解无果之后,李中秋先生于2015年12月,在深圳南山区法院立案起诉锤子科技“商业欺诈”,要求退还购机款2480元,并赔偿7440元,共计9920元。
关于李中秋先生诉状中的问题,我回应如下:
一、关于“预装应用无法删除”的问题
我在2014年5年20日的 Smartisan T1 发布会上说过 T1 预装的应用均可卸载,这是指 T1 中预先安装的微博、微信、陌陌、优酷、高德地图、OfficeSuite、AirDroid 这类非锤子科技官方开发的第三方应用都可以删除,不是指系统内建的应用。众所周知,之前手机行业里对预装的第三方应用的通行做法是不可卸载的(2015年工信部有新规定草案,有望禁止厂商做不可卸载的第三方预装,但目前该规定还没有实施。不过一些厂商这两年已开始陆续自发地“改邪归正”了,这是很好的行业趋势)。和很多消费者一样,我们锤子科技的同事过去也深受其扰,所以锤子科技创业之初,我们就决定无论预装厂商开出什么样的条件和价码,都不会考虑做不可卸载的预装。
如果你看过 Smartisan T1 发布会的那一段介绍( http://v.youku.com/v_show/id_XNzE0Nzc0OTQ0.html 大约140分40秒处),联系上下文语境,应该不难发现我谈及的预装软件,明显是指和其他厂商合作预装的第三方应用。当然了,普通用户不能区分哪些是内建的系统应用,哪些是预装的第三方应用,也是正常的。毕竟是我本人在发布会上讲得不严谨,当时说的是“预装的软件”,而不是“预装的第三方软件”,这是我的错误。对于因此可能受了误导的你,我在这此正式道歉。并承诺以后的发布会我会尽可能每一句都格外谨慎,并且开场前做相应的解释以及免责声明。
李中秋先生因为我的口误,认为 Smartisan OS 系统内建的应用也都应该可以删除,当他发现不能删除时,就认为这是“商业欺诈”行为。对于这样的指控,我即便对口误和疏忽满怀歉意,也是不能认同的。就好像如果我在 T1 发布会上不小心把前置摄像头的像素数(500万)说成了后置摄像头的像素数(1300万),或者把富士通做的某项技术支持说成是富士康做的,但官方网站和包装盒及宣传品等等都做了正确标示,这时候你尽可以批评讽刺嘲笑我演讲口误多,但指控我们“商业欺诈”是不成立的。
我们和第三方厂商的软件合作大致分两种,一种是简单地预装应用到桌面,比如微博、微信、陌陌、优酷、高德地图这些,这些应用可以在桌面上通过[长按]+[拖动垃圾桶]来删除。另外一种是和我们的系统内建应用深度整合的,比如触宝科技提供了免费打电话、垃圾短信和骚扰电话拦截、黄页和定制版的中文输入法等多项应用,有道词典的整合使得我们可以在全系统的任何一处选择字或词后通过点击“词典”来获得释义,讯飞在全系统范围内提供了讯飞语音引擎的调用(包括在线的接口和离线的数据包)等等。第二种方案的合作方,本来在初期沟通时也大都跟我们要求过预装一个独立版本到桌面,但后经协商,都在 Smartisan OS 1.0 当中放弃了这个要求,所以最后上市的、内建了 1.0 版本的 T1,虽然集成了这些应用和功能,但在桌面上是删除了这些应用的,所以看不到图标。
这些系统整合内建的应用,因为按安卓系统的默认机制放在了系统分区(system),所以不能删除。虽然其中的一些功能放到非系统分区也可能没有问题,但整体上,多数厂商都会把跟系统结合紧密的应用放在系统分区以避免出现其他意外。以李中秋先生指控的触宝中文输入法锤子定制版为例,这是触宝科技按我们的要求专门定制的一个输入法,我们用它取代了较为简陋的安卓原生输入法。除了放在了系统分区这一理由之外,触宝输法设置为不能删除的另一个原因是,如果用户不小心删除了它,再到软件商店里试图搜索某个中文输如法装上的时候,会面临甚至不能输入“输入法”这三个中文字的尴尬。
Smartisan OS 后续的升级版本中,又集成了搜狗输入法锤子定制版,因为我们的用户调研显示,很多人希望能在我们的手机上使用他们更习惯的搜狗输法的布局,同时也希望它是能跟系统的 UI 设计匹配更和谐、结合更紧密的定制版本。再一次,由于定制版的搜狗输入法也是放在了系统分区,所以同样是不能删除的。这些定制版的集成软件,都是为了改善用户体验所做的努力。迄今为止,我们跟触宝输入法和搜狗输入法之间并无收费预装之类的商业交易。稍后我们也会内建更多的定制版输入法以方便用户,如果越来越多的定制输入法对存储空间的占用有明显影响,我们也会考虑只保留其中的一个输入法在系统分区。
另外,按照我们的《软件最终用户许可协议》(手机开机设置时必须同意后才能进入系统)的第5条:“更新后的版本可能增添新功能,在少数情况下,也可能删除原有功能”。综上所述,我们的这种做法并不妥。何况今年5月升级新的系统安全加密算法之前,长达近两年的时间里,我们的维修网点甚至针对升级后后悔的用户,一直有提供软件版本降级的妥善服务。
二、关于“缺少语音识别和电源键自动解锁”的问题
2013年3月份的 Smartisan OS ROM 发布会上,我介绍的 alpha 测试版中的这两个功能,并没有正式承诺一定会在2014年的 Smartisan T1 手机中提供,而且 Smartisan T1 手机的包装盒、说明书、宣传品和官方网站的所有信息,也没有表示会提供一年多以前的某个测试版中的两项功能。由于后期的语音方案和解锁方案在设计上有了很多的改变,所以之前 alpha 测试版中的原设计方案被推翻了。
软件产品在开发迭代的过程中,增减和修改前期的功能设计,是再正常不过的合理情况,这是常识。即使是完全不懂软件的“数码小白用户”,也不会因为手机升级软件后,仅仅是发现功能设计有所改变就指控开发该软件的公司“商业欺诈”。顺便说一下,李中秋先生还是软件行业的专业人士,他的知乎账号显示他曾是某知名软件公司的工程师。
如果这种软件升级过程中的正常修改和调整也能构成“商业欺诈”,并让用户在使用手机一年后据此要求法院支持以手机售价的3倍赔偿,那“维权者”们都可以拿着最近这几年用旧了的 iPhone,和2007年的 iOS 软件发布时的视频,要求苹果做3倍赔偿了。为了避免可能的、不必要的纠纷,企业不得不写一份冗长的最终用户协议来自保。但对于那些试图通过“找茬”来“维权”的人来说,仍然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三、关于“没有提供 bootloader” 的问题
因为一度确有提供 bootloader 的计划,所以我在个人的微博上表示过我们会提供该功能(bootloader 可用于取得手机系统的最高权限,可以任意修改手机系统内的各种原厂设置),但这个计划在公司后来的产品讨论中被工程部门以安全理由否决掉了。多数厂商都会因为安全方面的考虑不提供该功能,我之前由于对此了解不充分,在网上说错了话,在此向所有期待我们提供 bootloader 的用户道歉,也为之前语带轻浮地讽刺过不提供该项功能的友商魅族道歉。但因此指控我们“商业欺诈”的主张,我们是完全不能认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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