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电商协会会长阳海玲:扶持农村电商,严管假货洼地
今年两会,来自公安、市场监管体系的执法人员表示,疫情期间人力巡查和执法难度加大,对制售假行为的监管相比平时更难,越是信息不公开、市场不透明、配合执法效率不高,越容易让消费投诉像滚雪球一样聚集,假货洼地效应越是凸显。来自公安、市场监管、商务部门、法律界、基层、学术界等数十名代表委员专家呼吁,全社会要像防控疫情一样防控假货洼地。
5月24日,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委员通道”上,全国政协常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甘霖强调,补齐消费维权的短板,消费投诉公示需要加大力度全面推行。瞄准投诉集中企业和多发易发问题,部门联动形成合力,让信息更公开,市场更透明,消费更放心。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新化县电商协会会长阳海玲注意到,一些电商经营者不遵守电子商务法规定,相关证照、经营信息不公示,导致消费权维权难。因此,建议相关监管部门及时出台具体的操作指引、管理办法等规范文件,加强监管,引导社交电商经营者做好信息展示和披露工作。
此次全国两会,阳海玲带去《关于加大对农村电商的扶持力度,助推农村电商品牌化发展》的建议。建议中提到,助推农村电商品牌化,一方面要集中资源重点打造优势品牌;另一方面,要严打制假售假行为严管假货洼地,无论是打着社交还是其他旗号,只要是通过互联网进行销售,执法机构均应对一视同仁,一体化监管。
助推农村电商品牌化
阳海玲是湖南省新化县枫林街道接龙村党总支书记、锄头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农业基地技术员。疫情之下,农村电商发展势头迅猛,为滞销农产品打开了销路和市场。数据显示,目前农村电商突破1300万家。
阳海玲所在的湖南新化县,电商产业也在快速崛起。目前,全县已登记注册电商企业超500家,网商、微商2.6万余家,电商从业人员已达4万余人。同时,充分发挥农村电商、网上供销等平台优势,扶持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传统手艺人加入电商队伍,带动贫困户8000余户增收增销。
全国人大代表阳海玲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打造地方知名农产品品牌,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农业农村部等四部委发布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的指导意见》指出,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培育一批知名的企业品牌、产品品牌,以品牌化引领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管理和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电子商务推动农村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同时,农产品品牌化成为未来农业发展的大趋势。对于农村电商而言,也只有走品牌化、规范化之路,才能走得远、才具有竞争力。”阳海玲在建议中提到,不可否认,当前,农村电商品牌化建设还存在诸多问题待解。
严打制售假行为,严管假货洼地
“一些社交电商平台打着‘低价、拼团’口号,更多的是一种营销手段,商品品质不高,甚至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其中,形成假货治理洼地现象,尤其是农产品大多标准化程度不高,消费者很难辨别,过多的假冒伪劣产品会降低消费者的消费意愿。”阳海玲提到,阻碍农村电商品牌化建设还包括以下一些原因:农产品差异化不够,即便龙头产品也很难做到独特、稳定的差异性;农产品季节性强,导致产品良莠不齐;农村电商人才匮乏,培训体系、物流配送体系不完善,以小规模、分散型生产经营模式为主,产品来源分散,标准程度低。
对此,阳海玲建议:助推农村电商品牌化,要统筹农业农村、商务、文化旅游等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协调推进机构,集中资源、集中力量重点打造优势品牌;探索建立农村电商品牌目录制度,把农村电商人才培养纳入本地职业教育。
阳海玲还建议,要严打制假售假行为,加强监管,像防控疫情一样防控假货洼地。无论是打着社交还是其他旗号,只要是通过互联网进行销售,执法机构均应对一视同仁,一体化监管,避免出现假货治理洼地,避免制售假分子在各个平台流窜。
全国政协常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甘霖指出,要补齐消费维权的短板,需要创新机制,走监管的群众路线,政府建立消费投诉公示制度,把分散的投诉信息集中晒出来,充分发挥14亿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全社会共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