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花顺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书
同花顺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书: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653万元。同花顺今日早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5年8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深证调查通字15150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期货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上述信息公司已于2015年8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2015-034)。
公告称,2016年11月26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2016]12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书称公司开发运营的资产管理系统,包含子账户开立、提供委托交易、存储、查询等多种具有证券业务属性的功能。公司明知其客户经营方式,仍向不具有经营证券业务资质的客户销售该系统,提供相关服务。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
(一)没收同花顺违法所得2,176,997.22元,并处以6,530,991.66元罚款;
(二)对朱志峰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三)对郭红波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对此,同花顺回应称已于2015年8月14日全部停止公司资产管理软件的销售和运行。截至目前,公司其他所有生产经营状况正常。公司资产管理软件的销售额很小,占公司2015年度营业收入比例不足0.2%,停止资管软件的运行和销售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据了解,同花顺是专业从事互联网炒股软件的开发、提供炒股数据和财经信息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旗下拥有同花顺金融服务网、同花顺爱基金投资网。企业由易峥等四个自然人和上海凯士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同花顺公司股本13,448万元,从业人员约500余人,于2009年12月25日登陆创业板,是A股市场首家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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