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首次医用耗材集采顺利开标:人工晶体、留置针将平均降价66.5%
每经编辑 王鑫
河南省医保局网站27日消息: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7号)等文件精神,降低医用耗材虚高价格,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根据国家医保局的安排部署,2020年9月以来,我省组织开展了人工晶体和留置针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10月26日,经过激烈的角逐,产生了拟中选结果,平均降幅为66.5%,最高降幅达94.34%,多个产品中选价创全国新低。其中,人工晶体8个分组平均降幅为56.3%,最高降幅达 85.69%;留置针8个分组平均降幅为 76.6%,最高降幅达94.34%。集中采购结果执行后,预计每年两类医用耗材采购金额由6亿元降至1.8亿元,将节约费用4.2亿元以上。
本次集中采购是我省首次组织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也是我省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虚高价格的有益探索和尝试,具有四个特点:一是坚持阳光透明,确保公平公正。采购文件在发布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采购文件发布、材料申报、报价、开标等均通过河南省医药采购平台在线完成,全程留痕可追溯,杜绝了人为干预,提高了工作绩效,真正做到阳光透明,公平公正。二是坚持以量换价,确保价格真实。发挥省级集中采购的规模优势,组织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参与集中采购,并鼓励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参加,企业根据采购量自主报价,通过公平竞争产生中选结果。三是坚持科学决策,确保临床需求。广泛征求专家和生产企业意见建议,充分考虑临床需求和产品特征,科学确定产品分组,制定产品中选规则。我省医疗机构临床使用的主流品种均中选,充分尊重了临床使用习惯,能够较好地满足临床需求。四是坚持政策协同,确保结果落地。中选产品采购量直接明确到各医疗机构,中选后通过医保基金预付50%货款、确保医疗机构30天回款等机制,探索医保基金与企业直接结算,降低了企业的交易成本,从根本上消除带金销售这一行业顽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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