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最新通知:不得以支持疫情防控和复产复工为由新发放贷款掩盖不良
每经编辑 周宇翔
北京市银保监局9月29日发布《关于做好不良资产处置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以支持疫情防控和复产复工为由新发放贷款掩盖不良,不得通过虚假转让、违规倒贷续贷等方式隐匿不良。
通知要求,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结合不良处置实践,建立健全涵盖核销、清收、转让、重组、以物抵债、资产证券化等处置方式的配套管理制度及操作细则,并及时根据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和业务实际修订调整,避免出现不良处置工作无制度可依情况。
通知强调,审慎实施不良贷款上调为非不良贷款的操作,只有符合逾期本息等欠款已全部偿还,并至少在随后连续两个还款期或6个月内(两者中孰长)正常还本付息,且预计后续能按照合同条款持续还款的不良贷款,才能上调为非不良贷款。不得以支持疫情防控和复产复工为由新发放贷款掩盖不良,不得通过虚假转让、违规倒贷续贷等方式隐匿不良。
通知指出,各机构要强化风险管控,严密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不良资产清收过程中,应坚持分类施策,对前期经营正常、受疫情影响遇到暂时困难、发展前景良好的借款人给予适当缓冲期,避免触发偿付危机。
通知还明确,各机构应落实失职问责及尽职免责机制。对不良产生和不良处置中的违法、违规、失职行为均要严格实施问责,重点加强对不良资产转让不真实、不洁净等违规业务审批人员的问责。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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