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贸易便利化!海南自贸港实行以“零关税”为基本特征的制度安排
每经记者 张怀水每经编辑 廖丹
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张怀水 摄
6月8日,国新办就《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发布会现场了解到,近日,党中央、国务院发布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方案》围绕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等方面作了一系列制度性安排。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林念修表示,近日,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开局的关键时刻,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重要指示,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指明了方向。6月1日,党中央、国务院发布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6+1+4”。
林念修介绍,“6”就是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人员进出自由便利、运输来往自由便利、数据安全有序流动。围绕这6个方面,《方案》作出了一系列制度安排。
贸易自由便利方面,林念修指出,对货物贸易,简单说就是“零关税”,就是实行以“零关税”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制度安排。对服务贸易,简单说就是“既准入又准营”,将实行以“既准入又准营”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一系列政策举措。
“投资自由便利方面,一句话,‘非禁即入’,就是大幅放宽海南自由贸易市场准入,实行‘非禁即入’制,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方面,强调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围绕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分阶段开放资本项目,有序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境外资金自由便利流动。”林念修说。
【版权与免责声明】如发现内容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相关信息发邮件至 kefu@2898.com ,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本站内容除了2898站长资源平台( www.2898.com )原创外,其它均为网友转载内容,涉及言论、版权与本站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