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公司债利率5.29%降至1.50%,上交所要求说明理由
每经编辑 胡玲
4月22日,金地集团发布公告称,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公司债券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上交所要求公司说明此次将“18 金地 03”公司债券利率由 5.29%调降至1.50%是否符合约定及其理由。
此前,金地集团于4月20日晚间披露《关于“18 金地 03”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调整的公告》,拟将“18金地 03”公司债券利率自5月28日起,由5.29%调降至1.50%。请“18 金地 03”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相关规则要求,认真核实该债券的前述利率调整事项,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一致,并就此发表专项意见。
4月21日,金地集团再发公告称,因市场上投资者对调整利率等条款有不同理解,公司正积极与相关投资人沟通,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申请“18金地03”公司债券自4月21日下午起停牌,待有关事项明确后,再行复牌。
“18金地03”公司债券是金地集团依据证监许可〔2016〕1622号文件批准的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30亿元的公司债券而发行的, 该期债券自2018 年 6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上市交易,为期3 年期,到期日为2021 年 5 月 28 日。
发行文件显示,金地集团2018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规模为不超过30 亿元(含 30 亿元),分为两个品种发行:品种一为 3 年期,附第 2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其中,品种一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0 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 5.29%;品种二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20 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 5.38%。 此次调整的为品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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