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网约车安全性远高于出租车
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网约车安全性远高于出租车。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发布《网络约车与传统出租车服务过程中犯罪情况》专题报告,数据显示,2017年出租车司机案发率是网络约车司机13倍。
根据专题报告,2017年全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审结案的被告为网络约车司机(含快车、专车、顺风车)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实施犯罪的案件量不足20件(经计算为18件),每万人案发率为0.048,传统出租车司机在服务过程中实施犯罪的案件数为170余件(经计算为175件),万人案发率为0.627。
从案件量对比上,传统出租车司机犯罪数量是网约车司机的9.7倍,万人发案率是后者的13倍。无论从案件数量还是发生概率上相比较,网络约车的安全性都远远高于传统出租车。
专题报告指出,在出租车司机服务过程中实施的犯罪中,排名靠前的罪名有:故意伤害罪(27.43%),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16%),交通肇事罪(14.29%),盗窃罪(9.14%),危险驾驶罪(8%),强奸罪(6.86%)。在网络约车司机服务过程中实施的犯罪中,排名靠前的罪名有:故意伤害罪(38.89%),交通肇事罪(16.67%),强奸罪和强制猥亵罪共(16.67%)。
其中,强奸罪的万人发生率出租车是网络约车的5.35倍,暴力犯罪万人发生率出租车是网络约车的9.17倍。从绝对数量来看,出租车强奸案件12起,网络约车强奸案和强制猥亵共3起,出租车是网络约车4倍;故意伤害罪案件出租车48起,网络约车7起,前者是后者6.9倍。
在犯罪总体情况中,口角纷争引发司乘冲突案件中,涉车费问题最为显著,网络约车司机案件占比 50 %, 传统出租车司机案件占比 42 %。网络约车司机犯罪中,行车路线和迟到分别位居第二、第三原因,传统出租车司机犯罪中,因琐事和拒载引发口角位居第二、第三原因。值得关注的是,网络约车没有因拒载引发的犯罪问题。
搜狐科技查询后看到,公开信息显示,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是2016年11月10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组建的以人民法院信息技术服务中心为主导,由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新浪公司和华宇公司参股的现代企业制研究机构。
2898站长资源平台网站资讯:http://www.2898.com/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