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与东方IC为啥对赔偿20多万的官司纠缠不休?
百度与东方IC为啥对赔偿20多万的官司纠缠不休?“版权图片成为了竞争武器”。一起原本未受到太大关注的图片版权侵权案,因为7月13日百度APP的一则公开声明让版权界炸开了锅。
事件起因是海淀法院的一则判决。日前,海淀法院就东方IC诉百度侵犯图片版权一案做出判决,判定百度败诉,赔偿21.4万元。百度不服,于7月13日发布名为《拒绝“勒索式”维权!百度将对“东方IC”案提起上诉》的声明。
声明中百度写到,东方IC没有通过正规投诉途径反映诉求,而是通过法律诉讼谋求高额赔偿,这种方式是“图片版权机构的‘勒索’商业模式”,百度对此类行为表示坚决反对,并对此案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百度上述声明还指责东方IC是其母公司字节跳动的马前卒,并表示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向主管部门进行举报。
7月14日,东方IC也发出声明,表示“侵权却毫不反思的百度不值得尊敬”,认为百度无视常识,文章蛮横,并表态将持续向百度发起维权诉讼。
比二伏天的天气还更火热的口水战之外,图片版权的保护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
“勒索”式图片版权官司的界定
在百度的声明中,百度认为,东方IC没有通过正规投诉途径反映诉求,而是通过法律诉讼谋求高额赔偿,这种方式是“图片版权机构的‘勒索’商业模式”。其实不仅仅是百度认为这是一宗“勒索”行为,在7月3日,经纬中国创始管理合伙人张颖也在微博发文,认为另一家图片公司视觉中国“漫天开价的要求巨额赔偿”,“不相信这样勒索的商业模式能延续且能维持”。
从此次百度败诉的案件来看,东方IC的确是百度侵权图片的版权方,张颖在微博中提到的被“勒索”企业,也是未授权疏忽使用视觉中国图片的企业。在拥有版权的前提下,企业进行诉讼算是“勒索”吗?
社科院知识产权中心执行主任管育鹰给出了明确的否定答案,她认为,“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选择什么方式行使权利、维权是正当的,没有法律规定维权必须事先与涉嫌侵权人沟通,这谈不上勒索。”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赵虎也告诉经济观察网,如果使用了别人的图片而被起诉,这不算勒索,这是别人的正常权利。
赵虎也提到,当前图片侵权的案件当中,的确存在一些乱象。有一些图片公司作为原告,批量起诉一批案件,却证明不了本身具有作品著作权,这时出现的一些行为可以叫做勒索。
侵权案牵出百度与今日头条的竞争
此次百度声明中,还有一点值得关注的是,百度把字节跳动(即今日头条)拖下水,暗指东方IC的行为是今日头条背后推动。
天眼查显示,2016年8月,今日头条宣布战略投资东方IC。按照当时媒体的说法,在东方IC新的股东结构中,今日头条拥有绝对话语权。并且在收购东方IC之后,今日头条会帮助东方IC进行版权的维护。
今日头条与百度目前存在信息流业务方面的竞争关系。今日头条诞生以来,始终在信息流平台领域占据领先位置。2016年后,百度也在内容领域深入布局,先后启动“内容战略”,上线百家号,发力手机百度,并通过“百+计划”、“百亿分润”扶持创作者,在信息流领域奋力直追,二者之间竞争态势明显。
此次声明发布后,向百度方面询问具体上诉理由及今日头条推动案件的证据,百度方面表示,具体内容都已在7月13日的公开声明中说过了。
版权成互联网公司竞争痛点
在版权领域遇到过问题的不仅仅是百度,其实,在互联网行业,大大小小的公司都曾遭遇过版权困扰。尤其是公司初创期,版权问题很容易被忽视,进而为之后发展埋下隐患。
今日头条也曾遭遇版权困境。早在2014年,今日头条获得1亿美元C轮融资后,就曾因版权问题受到广泛质疑,《广州日报》《新京报》等传统媒体对今日头条发起多起诉讼。去年,腾讯与今日头条也互相因版权问题起诉。一个正在好转的事实是,腾讯、百度、今日头条等公司也正在越来越重视版权,每年都在版权内容领域投入重金。
图片版权在近两年成为新的侵权高地。作为互联网平台,遇到版权问题时一般都会以“网友或内容创作者上传,平台不知情”的缘由抗辩,但社科院知识产权中心执行主任管育鹰认为,第三方上传本身不是平台免责的法定理由,平台的责任构成并不一定要有主观故意(明知),应当知道也可构成帮助侵权。
此次百度与东方IC的案件中,百度认为,此案涉及的图片皆为内容作者从第三方途径获得,上传发布,百度不存在侵权的主观意图。但这个抗辩理由最终被法院驳回,法院判定百度侵权。
“不管是内容作者还是平台方,版权意识依然需要加强。”互联网媒体的迅速发展,推动了对正版图片的巨大需求,如果对于图片版权的认知和重视没有跟上,难免出现一些纠纷或争议。他还认为,此次争议焦点,也反映出图片版权开始成为互联网巨头们的竞争领域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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