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第1股?永安行申请上市后风波不断
永安行申请上市后风波不断,还能成共享单车第1股吗?自永安行申请上市来,就处于大众的聚光灯之下,最新又传出牵涉专利侵权的负面消息,在这之前,这家公司还被传违规低价竞标以及利用政府关系。
在永安行提交上市招股书的同时,还宣布此前蚂蚁金服、深创投对其旗下永安低碳的融资终止。实际上,界面新闻查看永安行招股书,还发现实际上蚂蚁金服很早就投了永安行,而且是其目前最大的机构股东之一。两者到底是什么关系?
经历一系列风波之后的永安行,是否能顺利上市?
永安行涉专利侵权
根据新浪财经,IPO申请已通过审核的“共享单车第一股”永安行近日陷入专利侵权诉讼。
4月18日,“无固定取还点的自行车租赁运营系统及其方法”(专利申请号201010602045.8)专利持有人顾泰来,以侵害其发明专利权为由将永安行诉至公堂。顾泰来是首批国家“千人计划”专家,江苏先联信息创始人。
在soopat上可以查到这项专利的如下描述:
一种无固定取还点的自行车租赁运营系统及其方法,它包括用户终端、多台装有车载终端的自行车、运营业务管理平台和车辆搬运系统。
本发明无固定取还点限制,任何地点即可就近取车、还车,具有运营成本低、推广性强、提高道路利用率和缓解交通的压力的优点。
概括说,顾泰来这项专利的标的即是“无桩”型共享单车的管理系统。
这项专利看起来具有双重属性,既是一个技术管理平台,又是一种运营模式创新。而且,由于其并未对运用的技术细节做出描述,这项发明专利更偏向于运营模式创新。
而互联网创业领域通常对商业模式并无法律保护,创投圈广而流传的一个观点是,idea并不值钱,把idea更好地执行才更重要。商业模式类创业通常会引来众多复制者,比的是谁先把模式落地并取得规模垄断。
但根据从2017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版《专利审查指南》,包含技术特征的商业模式创新也可以获得专利权。按照指南的说法,顾泰来的专利受法律保护。
涉及商业模式的权利要求,如果既包含商业规则和方法的内容,又包含技术特征,则不应当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排除其获得专利权的可能性。这就是说,在符合“包含技术特征”要求的前提下,商业模式的创新,也将成为企业专利护城河的一部分,为企业构建其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
同时可以看到,这项专利在2010年申请,2013年取得授权。而根据永安行的招股书(P1-1-229),永安行目前拥有的专利基本集中在有桩的公共自行车系统,而且申请日期最早的也在2012年。
虽然目标是永安行 但摩拜和ofo们也难以幸免
实际上永安行的核心业务在于公共自行车,最早而且只采用无桩模式的是摩拜和ofo,如果这项侵权成立的话,目前市面上所有的共享单车都存在侵权。
摩拜在产品尚未投入市场运营时即开始申请专利,在soopat上以“北京摩拜科技有限公司”为关键词来进行搜索,可以发现其在2015年6月即开始申请专利,涉及到“自行车管理系统及其控制装置”、“防盗锁”、“传动杆传动”等技术。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以“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两个类比来申请的12个项目已经成功获得授权,但类似的技术以“发明”来申请,则显示处于实审阶段。可见,摩拜现在的应用技术大多是对于现存技术的创新性应用,并未获得发明授权。
在soopat上以“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来搜索,可以发现ofo最早在2016年3月才开始申请专利,而获得授权的也只有两项关于智能锁的实用新型和外观的专利,而涉及发明的专利也处于实审阶段。
除了运营系统这项专利隐患,在此之前,摩拜还被诉侵犯以物联网技术为基础的智能锁专利,这一项恐怕也是所有共享单车公司需要面对的。
诉讼矛头直接指向筹备上市
不过,这次顾泰来并没有针对摩拜或ofo,却单独指向以公共自行车为主营业务的永安行,最大的原因自然在于永安行正在筹备上市——永安行IPO申请在今年4月获证监会审核通过。
根据新浪财经对温旭律师的采访,专利诉讼一般有三个时机,上市、上展(展览)和“上网”(电商)。原告选择被告上市时期起诉,是因为这样达到诉求的可能性较大。
目前永安行处于发行申请核准后,股票发行结束前。根据厉健律师,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应在6个月内发行股票,而专利诉讼周期可能长达数年之久,权衡利弊,比较稳妥的做法是及时报告证监会。
这项专利纷争是否会影响永安行上市进程目前难以判断,永安行会如何应对呢?
可以推测的方式有,购买专利权、私下和解,或者剥离共享单车的业务。
界面新闻已经就此联系永安行,但截至发稿,尚未得到回应。
可供判断的是,永安行目前的核心业务并非无桩共享单车,而是公共自行车系统。根据永安行招股书,其主要产品为自主研发的公共自行车系统,在其业务收入中占比超过99%,而用户付费的共享单车收入只占0.05%。
不过根据新浪财经对顾泰来的采访,他认为永安行的有桩自行车也在他的专利范围之内。
“永安公司的借助手机扫描的有桩自行车租赁业务,和无桩自行车租赁业务,都落入了我的专利保护范围。而永安公司从未向我征询过专利许可事宜。”
负面不断 还被指不正当竞争
永安行招股书中表示,其与各地政府、市民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渠道和服务关系。然而根据《新京报》,多位同行业者隐喻,永安行在维护政府关系上能力不凡。
以公共自行车系统为主营业务决定了永安行的主要客户是各地政府部门,采用系统运营服务模式(PPP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其项目获取和系统建设流程中的第一阶段即是投标。
自2015年以来,在多地公共自行车招投标项目中,永安行多次遭到同行企业的实名举报,举报内容指向永安行违规低价竞标、涉嫌“围标”等。
2014年,永安行在扬州的两次公共自行车竞标中,第一次竞标时的单车价格比第二次低了近50%。业界纷纷猜测,永安单车存在与招标单位利益输送,搞“钓鱼式投标”的嫌疑。
2015年4月,永安遭遇五家企业的实名控告。认为其在阜阳公共自行车项目竞标中涉嫌“围标”。
蚂蚁金服到底有没有投资永安行?
2017年2月,永安行曾宣布完成A轮融资,投资方包括蚂蚁金服、深创投等,而且与芝麻信用达成合作。
然而很快,永安行在招股说明书的申报稿P1-1-100中透露,永安行将终止与蚂蚁金服和深创投等机构的投资合作,并签订终止协议。
2017年3月1日,发行人永安行低碳曾与蚂蚁金服、深创投等8家投资机构签订投资协议,约定投资机构向永安行低碳增资,获得永安行低碳少数股权。
而后,公司管理层认为无桩共享单车业务未来发展前景看好,但近日社会上存在部分对无桩共享单车投放和运营管理提出异议的观点,公司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和谨慎投资的原则, 公司与上述投资机构再次协商,各方同意放缓投资进度,终止上述投资合作,并签订《终止协议》。
同时,投资机构同意与公司继续保持对无桩共享单车业务的持续关注,待条件和时机成熟重启投资谈判和合作,继续支持公司在无桩共享单车领域的发展。
因此,实际查看永安行的招股书,就会发现蚂蚁金服、深创投其实早就是永安行的股东。
2014年12月20日,永安行同意上海云鑫对增资10,000万元。而查看启信宝,上海云鑫背后唯一的股东即是蚂蚁金服。这一点在招股书中也有说明。
而且实际上,直至目前,上海云鑫依然是永安行最大的机构投资者。
而今年2月的A轮融资和后来的终止消息,只是针对永安行旗下的永安行低碳的融资,蚂蚁金服和深创投依然是永安行的机构投资者,也将是其上市的受益者。
这也说明了,蚂蚁金服为何最初直接选择投资支持第二梯队的永安行,但之后终止向永安低碳投资背后的原因,很可能出于避免影响其上市的考虑。如永安行所说,共享单车盈利模式尚未确定,存在社会争议。
这次战略投资终止后,蚂蚁金服很快战略入股ofo,也说明蚂蚁金服并非不看好共享单车。
界面新闻记者就蚂蚁金服退出永安低碳采访了蚂蚁金服,对方向界面新闻表示,
“需要强调的一点是,本次调整是各投资方共同讨论决定的。蚂蚁金服坚定看好永安的发展,未来将继续和永安一起把免押金租车模式推向更广的市场。”
而对于未来是否会重启对永安行的投资,蚂蚁金服表示,“是否融资将由永安行根据自身的发展需要来决定,蚂蚁金服将继续关注并支持永安行的发展。”